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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梁振航等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信息发布者:建工学院 摄影者: 发布时间:2021-06-15 浏览量:

建筑工程学院关于给予梁振航等同学

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 

梁振航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1班学生;

曾浩源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1班学生;

刘彦楠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6班学生;

谭博文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建设3班学生;

陈子骏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5班学生;

朱振荣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建工5班学生;

王文杰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城轨1班学生;

刘穗杰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土木本科5班学生;

温宇航,男,建筑工程学院20土木本科5班学生;

刘泽楠,男,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3班学生;

钟文龙,男,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工程技术5班学生;

张语桐,女,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2班学生;

谭诗琪,女,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2班学生;

李启涛,男,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2班学生;

黄永龙,男,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2班学生;

李  燃,男,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3班学生;

董心慧,女,建筑工程学院19工程造价5班学生;

江锦娜,女,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3班学生;

邱文涛,男,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6班学生;

朱嘉瑩,女,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6班学生;

姚庆林,女,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6班学生;

黄子锋,女,建筑工程学院19建筑设计6班学生。

以上同学,疫情防控期间未经请假报备私自外出。为严肃校纪校规,根据《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二十六条第七款规定,给予梁振航等同学警告处分,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。

 

希望全校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要求自己,遵守校纪校规,做一个合格的大学生。

处分自发文之日起生效,处分期限为半年。

广州科技职业技术大学

建筑工程学院

2021年06月15日